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市南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拟选聘第二批2023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1人到局属学校(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23届山东省生源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和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省外生源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选聘岗位
详见《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选聘第二批2023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师德修养,品行端正;
4.学习成绩优异,能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聘时间安排
本次选聘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2023年8月底前完成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将《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选聘第二批2023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水平等级证书、成绩表等电子件发至市南区招聘专用邮箱snqjtjzp@***。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确认。
2.资格审查
区教育体育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通过电话查询报名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属实填报信息,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区教育体育局将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监督指导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采用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态仪表、专业知识、实践经验、语言表达以及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按照面试成绩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通过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公布。
1.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
2.体检
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增加心理测试环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进行公示,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进行网上签约,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1.选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市南区教育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人组发〔2021〕4号)的有关规定,为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以外生源学生发放一定数额的租房补贴,连续发放三年。
4.青岛市市南区生源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也需按学校需求报名参加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方能录用。
5.本次选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51989570。报名咨询电话:82867969;政策咨询电话:88729262。请在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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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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